《四會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評選辦法》政策解讀
一、制定《四會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評選辦法》的背景
根據《關于做好2022年農村綜合改革重點工作的通知》(肇委農辦函〔2022〕6號)關于“建立健全縣級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示范單位評選辦法,每年開展縣級示范單位評定工作”的要求,我市需出臺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的管理辦法,故特制定《四會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評選辦法》。
二、制定《四會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評選辦法》的依據
為貫徹落實《關于印發<肇慶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市級示范社評選辦法>的通知》(肇農〔2018〕79號)精神,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,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、扶持與服務,培育運作規范、組織帶動力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,結合本市實際,我市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認定進行了細化。
三、《四會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評選辦法》的主要內容
《四會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評選辦法》分六章共七條,主要內容包括:總則、評選標準、申報事項、評選程序、監測及管理、附則。
?。ㄒ唬┛倓t,共2條。主要內容包括:制定的目的、適用范圍。
?。ǘ┰u選標準,共1條。主要內容包括: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的評定標準。
?。ㄈ┥陥笫马?,共1條,主要內容包括:明確申報需提交的材料。
?。ㄋ模┰u選程序,共2條,主要內容包括:評選的流程。
?。ㄎ澹┍O測及管理,共1條。主要內容包括:動態管理、對應監測結果的處理。
?。ㄆ撸└絼t,共1條。主要內容包括:辦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以及明確辦法的解釋單位。
四、《四會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評選辦法》實施時間
《四會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評選辦法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。
相關政府文件:四會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本級示范社評選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