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四會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政策解讀
一、制定《四會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背景
根據《關于做好2022年農村綜合改革重點工作的通知》(肇委農辦函〔2022〕6號)關于“建立健全縣級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示范單位評選辦法,每年開展縣級示范單位評定工作”的要求,我市需出臺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的管理辦法,故制定《四會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
二、制定《四會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依據
根據《關于印發〈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省級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的辦法〉的通知》(粵農規〔2018〕6號)、《關于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指導意見》(粵委農辦〔2020〕30號)和《肇慶市家庭農場發展意見》有關政策規定,結合本市實際,我市對示范家庭農場認定進行了細化。
三、《四會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主要內容
《四會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分五章共十一條,主要內容包括:總則、條件要求、評選認定、監督管理、附則。
?。ㄒ唬┛倓t,共4條。主要內容包括:制定的目的、適用范圍、認定原則和方式、認定和管理單位。
?。ǘl件和要求,共1條。主要內容包括:明確示范家庭農場的評定標準。
?。ㄈ┰u選認定,共2條,主要內容包括:評選程序、所需材料。
?。ㄋ模┍O督管理,共3條。主要內容包括:動態管理、對應監測結果的處理。
?。ㄎ澹└絼t,共1條。主要內容包括:辦法的試行時限和施行日期以及明確辦法的解釋單位。
四、《四會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實施時間
《四會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。
相關政府文件:四會市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